获嘉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获嘉县位于河南省北部,新乡市西部。东经113°30′-113°44′,北纬35°02′-35°20′。东连新乡县,南接原阳县,西邻武陟、修武二县,北与辉县市隔大沙河相望。全境南北最长34千米,东西最宽21.4千米,总面积473.15平方千米,其中城区面积18平方千米。总人口40万人(2004年)。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,东距新乡市20千米,西距焦作市40千米,南距郑州市70千米。获嘉县为黄河冲积平原,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,西高东低。海拔高度在74.2-87.5米之间。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。1986-2004年年均气温14.6°C,年均无霜期221.2天,年均降雨量557.2毫米,年均降雪日14.1天,年均日照2058.4小时。